今年49岁的符井英是东方市农业科学研究所(以下简称“东方市农科所”)一名普通的女职工,从18岁参加工作至今,已经有31年的工龄。但在2001年,她因为名字被人莫名其妙的更改,从单位的一名老职工变成了“编外人员”,单位增升工资、特区津贴补贴、绩效工资都没有她的份。
在长达10年时间里,她不断向东方市有关部门进行反映。最终引起了该市主要领导的重视,要求有关部门介入调查,最终认定符井英名字出错系工作人员笔误,应按规定核实更改。
名字一错就是10年
符井英告诉记者,1980年12月6日,年仅18岁的她依照当时的国家政策,顶替父亲的班到东方市农科所工作。从2001年10月份开始,她突然发现自己档案名字被改成了“符静英”。“因为名字被人更改,我从一名老职工变成了单位的‘编外人员’,增升工资、特区津贴补贴、绩效工资都没有我的份。另外,我的社会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也被单位长期拖欠不交。”符井英表示,自己从一名正式工变成编外人员,单位将其与其他招聘进来的人员同样对待。
“我之前在领工资时,也发现了这个问题,但财务上的人说,你领工资签字也就签‘符静英’吧。因为当时觉得无所谓,也没有太在意。”符井英称,自己如果在工资发放表上签“符井英”,财务上的人就不让她领,因为名字对不上。“无论是我进单位时的东方县劳动局出具的介绍信,还是我现在的身份证,上面的名字都是‘符井英’,我什么时候将自己的名字改成了‘符静英’了呢?”
正式职工变编外人员
据符井英介绍,因为名字被弄错的问题,她的工资性质也发生了改变:在2003年前,东方市农科所、东方市良种示范场所有职工的工资由东方市农科所发放;但从2003年开始,东方市农科所开始实施全额拨款人员工资,由东方市财政局拨付入个人账户,导致她没有全额工资编制。
“我现在的工资每月1495元,而与我同工龄有财政编制的人员,每月工资却为3161元。”符井英说,“同工不同酬,待遇相差也太大了。”符井英认为,她之所以要这么固执地讨要“姓名权”,一是涉及到一个人的姓名尊严问题,另外是关系到自己在单位的工作身份和切身利益问题。“我的档案被放进东方市良种示范场,被当成编外人员发放工资。”符井英说,编外人员都是单位招聘进来的,“尽管我在单位的工作身份,与他们完全不是一码事,但是事实摆在那里,我从正式工变成了编外人员。”
符井英还反映,该所一名原副所长的女儿比她晚工作12年,却享受着财政工资编制。从2001年开始,符井英不断向单位领导和东方市有关部门进行反映,要求有关部门将其相关档案资料的“符静英”之名字错误纠正过来,确认她工资全额财政编制身份等。
市领导批示帮助要回姓名权
2009年,符井英的不断上访,引起了东方市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,有关领导针对此事作出批示,要求东方市监察局、市编办、市财政局等多部门就符井英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。随后,东方市监察局、市编办等多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,就此展开调查。
联合调查组调查结论为,符井英的部分档案、工资审批表等材料名字为“符静英”系工作人员笔误。联合调查组要求东方市农科所、市人劳局按规定核实更改;符井英所反映其单位拖欠其社会养老保险费、医疗保险费部分属实,其单位也没有为符井英等34名职工上缴住房公积金,要求农科所按规定为符井英缴纳。联合调查组还就东方市农科所上报东方市编委办的人员名册、单位工资表等档案备案记录均显示为“符静英”,要求农科所给符井英到有关部门给予更改。
对于符井英的诉求,唯一得到解决的就是更改名字。东方市编办的证明材料中显示,东方市财政局提供的1992年农科所上报的全额拨款人员名单中,没有符井英的名字,故认定其不属于全额编制拨款人员。
农科所称同情遭遇但无法解决编制
东方市农科所符开通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,符井英名字出现笔误的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,但其提出的编制和绩效工资问题,就单位目前的条件,确实很难解决,也没办法解决。
符所长告诉记者,当时上报申请财政全额拨款编制人员名单为20人,在这20人的名册中,没有符井英的名字。“她现在的工资是差额拨款性质,一个月工资确实比其他编制人员少很多。”符所长说,他也对符井英的遭遇表示同情,但农科所目前的确没有这个能力解决这个事。
东方市农业服务中心主任郭禄全则告诉记者:“她的情况我不是太清楚,1993年我就调到农业局任副局长,她名字出现差错和她所说的原副所长女儿的情况,我都不知道。”郭主任向记者表示,符井英已经写了一份申请,他也在这份申请上做了意见,“今年6月10号左右已上报给市政府部门,她这个事情还需要政府部门来解决。”